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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武凤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武凤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凤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凤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武凤梅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副处长、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自治区纪委派驻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乌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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