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玉超)十冬腊月天,天气变得更加严寒起来,天空中飘扬着纷纷洒洒的雪花,好一片冬日气象。在欣赏雪景之时,一个穿着单薄的中年人走进了滨湖法庭,刚一见到滨湖法庭的法官,他忙不迭的送上锦旗,嘴里不停的重复着“谢谢法官,谢谢滨湖法庭。”
来者刘某,河南人。2016年他在昌吉市六工镇承建了几处房屋。待房屋竣工后,房主却以房屋质量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建房款。眼看年关将至,工人们也成群结队的向刘某讨要工资,但因工程未结算,刘某也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为了讨要建房款,刘某多次上门找房主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刘某将几位房主一并告上了法庭。
刘某到滨湖法庭立案时,承办法官注意到这么寒冷的天气,刘某仍身着单衣。带着疑问,承办法官仔细了解了刘某的诉求。为了让农民工拿回工钱,安心的返乡,滨湖法庭的工作人员冒着大雪找到了几个被告,并对房屋进行了实地勘察,对房屋质量问题做了合理的冲减。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被告终于同意当庭支付剩余建房款。
眼看着这个衣履单薄的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可以安心的回家过年,法庭的工作人员也是思绪万千:正义得以彰显,法律的价值就在于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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