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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盖?四号检察建议?这场新闻发布会接地气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窨井盖?四号检察建议?这场新闻发布会接地气

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推动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构建窨井盖安全治理协同机制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四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最高检两次印发通知,并于去年11月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各地检察机关、住建等窨井盖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检察机关推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

  元明表示,截至2020年12月,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80余次,开展联合检查700余次,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约1760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300余个。同时,致力于窨井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联合或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30余件。

  起诉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49件55人

  元明表示,《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印发至2020年12月,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开展立案监督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量约是过去两年多办案数量的两倍。以破坏交通设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的案件比例从《指导意见》印发前的28%上升至37%。

  检察机关立案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424件

  元明表示,检察机关深化内部联动,刑事检察部门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横向协作,开启“刑事检察+”模式,探索“四大检察”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截至2020年12月,检察机关共立案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424件。

  “四号检察建议”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元明表示,最高检先后发布两批共十件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促进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累计开展媒体宣传1070余次,组织宣讲活动3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册。2020年底,“四号检察建议”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2020年度十大刑事检察热词”。

  六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杨海英表示,收到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成立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2021年2月9日,六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部署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普查建档、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建设施工、加强巡查维护、更新智能监管、完善标准体系。

  检察机关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取得三大进展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检就“两高一部”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组织全国重罪检察部门开展了业务培训,编发了2批共10件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依法惩治了一批涉窨井盖刑事犯罪,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了办案力度。《指导意见》印发后,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数均是2018年至2020年3月《指导意见》印发前相关案件总和的近2倍。其中,适用罪名包括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8个罪名。全国共有19个省份办理涉窨井盖犯罪刑事案件。

  二是突出了公共安全法益保护。盗窃人流、车流密集场所的窨井盖,其侵犯的法益本质上是公共安全,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盗窃罪来认定,而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至2020年3月《指导意见》印发前,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窨井盖犯罪案件30人中有24人适用盗窃罪,占绝大多数,罪名适用不准确,导致打击力度欠缺。《指导意见》印发后,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窨井盖犯罪案件中有近一半的案件依法适用了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罪名,突出了从严惩治涉窨井盖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法益。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优势,对办案中发现的窨井盖管理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三是强化了对涉窨井盖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指导意见》印发后,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依法对8件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加强亲历性审查,常态化开展实地调查核实,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补查补证,提升办案质量。特别是强化对案件定性的审查把关,一些案件由侦查机关移送时的盗窃罪改变定性为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有的案件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变定性为盗窃罪,切实做到了准确适用法律,保障了办案不枉不纵,实现了公正司法。

  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动窨井盖精细化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杨海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通过开展窨井盖隐患排查、整治试点等工作,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动窨井盖精细化管理,努力把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这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如江苏省宿迁市启动了智慧城管物联网井盖平台建设。

  2020年北京换装智能井盖3.6万余个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祥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北京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八个单位出台《北京市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病害判定标准和治理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要求》传达至各基层检察院并要求与同级城市管理委开展沟通交流及联合检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2020年北京市共完成治理病害井盖1.5万余个,换装智能井盖3.6万余个,大幅提高井盖治理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图片:钟心宇)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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